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政府储备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2025-04-24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政府储备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信息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政府储备地块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地块中心点经纬度为113.023830°,北纬23.480179°地块面积为105445.5㎡。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政府储备地块2008年前地块主要是林地及旱地,地块北部中间区域山沟处有少部分水田;2009年后地块内主要种植桉树,地块内部分旱地主要是种植花生等作物;2015年后地块内的旱地已经不耕种,地块内东南角处可见建设了一个储水池,根据现场观察水池约宽3米、长6米、深2米,此外地块内主要还是桉树林;2019年地块内东北区域的桉树林进行了砍伐,其余区域未见明显变化;至今地块内主要还是桉树林为主;地块四周历史上主要是林地、村庄、农用地及居民区,2019年地块外东面建设为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的污染识别结论可知,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或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等。地块及周围区域企业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出现过污染事故,结合周边企业识别影响,初步可以排除因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辅料、产生的中间体和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所带来的原生和次生污染。土壤快筛测定的结果分析也表明调查场地内的土壤中环境质量与场地外的对照点无明显差异。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41015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内容,本地块不存在7项中的任一项,本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医疗卫生用地(0806)、科研用地(0804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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