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千叶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项目》公示

2023-05-30

广州市千叶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项目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以及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12月发布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的公告等文件精神,广州市千叶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被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列入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按规定需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在此背景下,广州市千叶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响应落实相关工作,委托广东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结合目前公司土壤污染现状和经济发展特点实际情况,开展本次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

广州市千叶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沙区东涌镇万洲村工业开发区,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22°48'23.7",东经113°28'30.4",项目占地面积 33335m2。公司现有生产车间24间,主要从事:生产、加工电镀、着色、电解的五金、塑料件等。

二、隐患排查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与现场排查等方式,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经过隐患排查可知,地块内的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0。本次重点排查了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设施及重点区域,在厂区内识别出多个场所设施设备,发现绝大部分的重点场所的防渗反腐到位,重点设施设备表面有明显防锈防腐维护措施。但仍旧有小部分场所存在一定的土壤污染隐患。其污染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区(1-9座)一楼的电镀车间地面硬化有涂层,防渗漏情况良好。车间废水采用地下导流管和的管廊输送,地下地面采用混凝土+环氧树脂进行防渗,现场踏勘接头无渗滤电镀液泄漏等等现象。整体硬化较好,但现场发现固废随意堆放情况,存在一定的污染隐患。土壤污染可能性较低。

(2)废水处理区采用混凝土垫层+抗渗混凝土进行重点防渗。厂区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定期检查泄漏检测设施,确保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区域和周边地面采取了硬化防渗处理及导流沟,避免对土壤造成污染。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废液泄露情况。地面硬化存在破损现象,污泥贮存区域塑胶垫层存在破损,化学品没有进行合理摆放。土壤污染可能性低。

(3)固体废物贮存区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l0~15cm 的水泥进行硬化,上铺 3mm环氧树脂防渗,地面完整无裂缝,设置围堰防止泄漏物外泄,位于室内,同时用黄线设置了分区。土壤污染可能性低。

(4)酸储存区存放硫酸和盐酸两种腐蚀性较大的物质,这两种酸均非特征污染物,该区域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重点防渗

(5)氰化物贮存区贮存氰化钾和氰化钠两种氰化物,该区域实行实行公安 24 小时监控地,到目前为止未发生过泄露事故。地下地面采用混凝土+环氧树脂进行防渗,防渗漏情况良好。土壤污染可能性极低。

总体来说,该企业地块的土壤污染隐患较小。

三、自行监测

1)土壤检测结论

本次初步自行监测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7个,地块外共采集2组对照点样品,共采集15样品(不含现场平行样品),土壤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 2018)表1中的45pH值、甲醛、锌、总铬、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由于本项目企业均为在产企业,因此,本地块的土壤风险筛选评价标准选择 GB 36600-2018 的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检测结果表明本次分析项目的污染物检测指标均绝大部分均低于对应的污染物风险筛选值。

调查地块内的13个土壤样品中,铜、镍、铅、镉、砷、汞、锌、总铬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所有检出;六价铬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所有重金属(除金属砷)检出浓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甲醛及氰化物检出浓度均低于对应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土壤存在点位S7金属砷超出二类用地筛选值S7-10-0.5m位于氰化物贮存区外绿化带,采集表层土壤。企业生产活动及过程不涉及“砷”污染物,其超筛选值原因为绿化带土壤为外来填土

(2)地下水检测结论

本次初步自行监测在地块内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不包括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 1 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特征污染物等,共 60项常规指标: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CaCO3)、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氨氮(N)、硫化物、钠亚硝酸盐(N )、硝酸盐(N )、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甲醛、总磷、石油类、总铬、镍、银、铍、硼、锑、钡、钴、钼、铊、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乙烯、乙苯、二甲苯。根据场地所在区域浅层地下水被划定为“H074401003U01 珠江三角洲广州海珠至南沙不易开采区。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2019 9 月),该地块的地下水不涉及饮用水源,因此使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作为本项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的评价标准

根据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样品中存在浊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氨氮、钠、碘化物、氟化物、砷存在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类标准情况。地下水样品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浊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氨氮、钠)偏高原因可能在于地块内底层土壤多为较细密的砂土和壤土,存在滤料与滤网无法完全过滤的情况,导致较高。且作为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毒性学指标,基本会不对人体造成伤害。同时,本地块所在区域具有市政供水管网,地下水不会作为饮用水和其他水源的开发使用,因此地下水的暴露途径影响人体可能性很低。其他指标(碘化物、氟化物、砷)本不属于地块内生产过程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地下水的污染风险均在可控制范围内,不排除其他因素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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