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茂名博贺湾新城启动区 B101a0213-01、B101a0215-01 地块
占地面积:35051.88 ㎡
地理位置:位于博贺湾新城启动区
地理坐标:东经 111°18'25.64",北纬 21°28'47.14"
土地使用权人:茂名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滨海新区分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商务用地(B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现地块用地性质农用地,根据用地划拨办理要求以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59 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为此,茂名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滨海新区分中心委托广东安纳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后简称“安纳检测”)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本次调查项目中, 安纳检测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为准绳, 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调查原则上以现场污染识别为主,并编制 《茂名博贺湾新城启动区 B101a0213-01、B101a0215-01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报告》,以判断本地块是否存在土壤污染风险,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提供科 学依据。
二、第一阶段调查
茂名博贺湾新城启动区 B101a0213-01、B101a0215-01 地块位于位于博贺湾新城启动区内,中心点坐标为东经 111°18'25.64",北纬 21°28'47.14",改造 项目地块面积为 35051.88 ㎡。地块的东侧为鱼塘和加油站,北侧为博贺湾大道, 西侧为消防大队和鱼塘,南侧为农田。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至 21 日,根据调查情况,地块此前区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 根据历史卫星图、资料收集结合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在 2022 年以前一直处 于农用地性质,当地村民养殖虾、蟹。2013 年前土地产权属于广东电白盐场, 2013 年后划分给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后因城市发展需要,被当地政府 作为土地储备用地收储,储备期间未对地块进行任何生产相关活动。 在进行第一次现场踏勘工作调查时发现,地块内鱼塘尚存,地块内一直处于 闲置状态、地块尚未被开发,地块内未见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及处置,未发现 各类槽罐的存在及泄露情况,未发现管线、沟渠泄漏痕迹。地块内鱼塘水质良好, 无大量虾蟹现象,现场无异臭及浮油现象。地块内无雨污管网、变电站,历史至 今无出现过工业生产相关企业,也无堆放过危险固废。周边 500m 范围内存在一 处加油站企业,调查组对地块的相对位置周边环境关系等进行了资料收集和污染 物分析,认为周边企业不存在对地块内的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 结合调查人员对现场进行现场快速测定的工作,本次借助采用便携式有机物 快速测定仪 PID、重金属快速测定仪 XRF 的现场快速筛选技术手段进行定性分 析。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铜、铅快速检测浓度总体上较低,砷、镉、镍、汞均 未检出,所检测的重金属铅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经对该地块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快筛检测等初步调查工作,结合历史用 地变迁资料,安纳检测得出以下结论: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的结果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调查 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不涉及工矿用途、大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 与输送、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 污染、或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等。地块周围区域企业当前和历史上均无 出现过污染事故,结合周边企业识别影响,初步可以排除因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 所需的原辅料、产生的中间体和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所带来的原生和 次生污染。现场快速测定的结果分析也表明调查场地内的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健 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内容,不存在 7 项任一项,符合地块 规划用地要求,不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